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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专利
2018-07-18 14:01:00
在
专利申请
过程中,有时会由于申请人的疏忽而导致
专利申请
被视为撤回,那么如果收到了专利局下发的视为撤回通知书,导致专利申请被撤回了,申请人可以怎么补救呢?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http://www.zscqw.net/
为您解答。
专利申请被撤回了怎么办?
什么情况下专利申请会被视为撤回?
在
专利审查
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例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相应的官费,如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等;或者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或办理补正手续。对于以上情况,专利局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通知书中会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
那么,
申请人收到视为撤回通知后,如果想进行补救,该怎么办呢?
专利法规定,如果专利申请人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如何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呢?
1)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
2)补办因正当事由的障碍而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和补缴应当缴纳的费用;
3)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材料提交后,专利局将对是否给予权利恢复进行审批,审批依据为: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恢复权利请求书、补办的手续材料、补缴的费用、缴纳的恢复权利请求费等,是否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后两个半月内完成;
2)提出的正当理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没有过失或者过失可以原谅的事由才被认为是正当事由。
经审批后,专利局会下发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如果专利局同意恢复权利,则会在通知书中同意给予申请人权利的恢复,否则,在通知书中拒绝给予权利的恢复。申请人若对拒绝恢复权利不服,可以在接到不同意恢复的通知后15天内,向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提出行政复议。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申请人已经对专利申请被撤回了该怎么办有了初步了解,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致电盛阳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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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6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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