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商标自初审公告日起 3 个月的异议期内,如果被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局 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向
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发送《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并将异议人的 “商标异议申请书 ”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发送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答辩。
商标局最终会给出异议裁定,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那么,被异议人如何做好
商标异议答辩呢?
被异议人如何做好商标异议答辩?
被异议人如何做好商标异议答辩?
1、把握答辩时机,不要错过提交材料时间。
通常情况下,从商标局的答辩通知书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被异议人必须把握好时效性。
2、抓住重点、条理清晰。
针对异议理由,答辩书应逻辑关系清楚、内容紧凑、叙述简明扼要。事实依据要有针对性,抓住重点、有理有据,将有理有据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
在辩驳商标不近似时,首先确定是否属于类似商品,要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然后在同属类似商品的前提下,再辩驳商标不近似,要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分别叙述,同时结合被异议商标通过实际使用取得了区别性方面的叙述,最后明确得出不近似的结论。
3、针性对强。
答辩书中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及异议理由的内容脱节,或者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答辩就是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
4、提供充分的证据。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内容的真实性,因此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所答辩的内容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