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近三年
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定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权重分值为30分!一旦企业在该项上失分较多,将很有可能无法通过审核。那么 高企申报中如何把握好
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盛阳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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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中如何把握好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一定要通过定量和定性结合进行综合评价,也就是说企业不仅要满足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的要求,还要满足补评审专家认可科技成果实质完成了转化。
1、定量。企业近三年拥有的科技成果年平均数至少不少于5项,并且均已实施了转化。近三年拥有,意味着这里所说的科技成果一定是由企业近三年内开展的研发活动所形成。非近三年内,而是企业好多年前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能作为近三年科技成果使用。
科技成果包括企业授权专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以及新申请已受理专利。必要提醒申报企业,重视自主研发,也即专利权人、申请人应该是申报企业。
2、定性。企业对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应该具有应用成效,体现转化价值。转化形式可以是内部转化,即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也可以外部转化,即将科技成果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还有以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等,或者将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等方式。
转化成的新产品和技术服务应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要求企业不仅要针对每项科技成果逐项描述其转化形式及应用成效,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佐证转化能力。有效的佐证材料可包括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技术合同、销售合同、认证证书、样品样机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