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专利前了解费减政策
(1)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2)费减缴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3)减缴比例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2.专利权获得之后如何缴费?
缴费流程如下:
(1)在网上查询年费的具体金额:http://cpquery.sipo.gov.cn/ (或者电话专利局、代理机构),将年费费用直接汇入专利局账户,总局的帐户如下(如当地有分局,也可会给分局),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2)缴费后,在网站:http://fee.sipo.gov.cn/ ,补充缴费信息,这个很重要,如果补充错误或者不补充,都将导致缴费不成功。所以缴费补充信息以后可以致电专利局进行确认。如果网络不好等原因,不能补充的的,也可以将费用信息传真给专利局,传真后一定要确认下。
3.专利权终止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把专利终止划分为这两种可能:(1)专利期限届满终止依法被终止保护;(2)未缴费终止,申请人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对于第二种,可以通过缴费之后即可恢复,但是对于第一种情况,专利权终止以后就成为无法律效力的公开技术,进入公开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实施了。当然,一项专利在使用十年甚至20年后,其价值已经微乎其微,专利权人如果想再次获得该专利,可以在原专利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增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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