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了解文字、图形可以申请商标,但是你知道“声音”也可以作为商标来申请获得商标权吗?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声音是可以作为商标来申请获得商标权的。
你知道“声音”也可以作为商标来申请获权保护吗?
但同时商标法也规定了以下情形不能申请声音商标:
1、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
2、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3、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例如: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儿童嬉笑声使用在“婴儿奶粉”上;狗吠或猫叫声使用在“宠物饲养”上;
4.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例如: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根据《商标法》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声音样本的要求,1)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2)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3)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4)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