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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流程

盛阳专利 2020-07-23 14:01:00

    专利申请后,后续需要多次答复审查员发回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很多企业技术人员并不清楚我们是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我们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流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流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流程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1)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2)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引用证据的分析;
    (3)向委托人(申请人)转达审查意见;
    (4)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撰写意见陈述书;
    (5)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的监视。
    下面小编针对每一项详细介绍下:
    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明确通知书对该申请的总体倾向性意见,把握审查员对该申请持有肯定性、否定性还是不定性的意见倾向,可以从专用表格、正文内容以及正文结尾部分来了解总体倾向性意见;
    其次,以通知书中指出的实质性缺陷为阅读重点,尤其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评价,不仅要知道审查员对每个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也要仔细理解审查员所论述的理由以及用来支持所述理由的证据,此外,对于未评述某项从属权利要求所可能隐含的暗示要有一定的了解;
    最后,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加以归纳整理。
至此,我们已经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开始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引用证据进行分析了,明确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具体意见,并分析该具体意见是否正确,必要时可结合通知书中引用的证据加以分析。
    向委托人(申请人)转达审查意见时,对于不影响专利保护范围的形式缺陷应按照通知书要求做出修改后请委托人确认,而对于实质性缺陷,根据以下四种分析情况采取不同的转述方式:(1)审查意见正确,无授权前景;(2)审查意见基本正确,但通过修改申请文件有可能克服此缺陷;(3)审查意见明显不正确,实质性缺陷实际上并不存在;(4)审查意见有商讨余地。
    委托人在了解审查意见后,一般会给出三种指示:不同意修改申请文件、或指出修改方向委托代为修改、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拿到委托人的指示后应对其进行分析,如果发现存在修改仍未克服原缺陷或修改过多导致保护范围过窄等问题时,应跟委托人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达成一致后便可以开始书写意见陈述书了。如果与委托人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服从委托人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应在答复期限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及修改文本。
    以上便是我们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进行的整体流程,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应该都明白我们是如何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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