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 项目申报 联系盛阳

盛阳浅谈:关于通知-删除规则

盛阳专利 2021-04-22 14:01:00

    “通知—删除”规则:在版权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不承担对用户内容的事前审查义务,如接到权利人的合格侵权投诉通知及时删除该侵权作品或断开对其的链接后,可免责。
盛阳浅谈:关于通知-删除规则
盛阳浅谈:关于通知-删除规则

    我国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引入了“通知—删除”规则,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分为自动传输、自动接入、自动存储、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该条例明确在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适用“通知—删除”规则,而自动传输、自动接入和自动存储服务提供者不适用该规则。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也即是说,如果“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接到了相关投诉,及时删除该侵权作品或者断开服务链接,则免除侵权责任。
    “通知—删除”规则考虑到了权利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两者间的利益,在保护权利人著作权的同时,避免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分苛责。
    然而,同时另外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其只为开发者提供开发平台等技术层面的服务,而不具备直接接触、管理、控制开发内容的程度,如,域名注册商、云计算服务商、应用程序商店这些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为不具备控制内容的能力,让其适用“通知—删除”规则,显然在技术操作上无法做到定点清除侵权内容,强行终止服务将导致明显超出必要限度而无辜伤害。
    所以,这些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同时也不承担侵权相关责任。
 
参照:《对平台方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思考》
https://mp.weixin.qq.com/s/tKndabsQ7_TebtZagWRiEw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