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项目申报
联系盛阳
盛阳首页
专利类服务
项目申报服务
商标类服务
著作权版权事务
知识产权其他事务
成功案例
盛阳资讯
关于盛阳
首页
>
盛阳资讯
>
盛阳新闻
>
盛阳小讲堂:关于延长期限请求
盛阳专利
2022-01-14 14:01:00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6号)第六条第四款、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第六条第四款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十六条第三款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1年内,有关
专利申请
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盛阳小讲堂:关于延长期限请求
请求延长期限的,应当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和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
国家
知识产权
局对延长期限请求进行审批,即对审查延长期限请求书和延长期限请求费进行审查。延长期限请求不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延长期限的理由;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告知延长后的期限届满日。
《延长期限请求书》表格
。
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填写请求延长的理由;
签章: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请求内容:
(1) 填写请求延长的期限
(2) 勾选请求延长的时间(中止延长不包括此项)
缴纳延长费
。
延长1个月的,缴纳300元;延长2个月的,缴纳600元。(中止延长不需缴纳费用)
分享到
新品推荐
商标注册
国外专利申请
高新认定
发明专利申请
热点推荐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2021年上半年中国版权中心登记量数据统计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如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