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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浅谈: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盛阳专利 2017-09-08 10:01:00

专利申请 的流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相关事物和手续,比如费用的缴纳及减缓、期限的延长、权力的恢复、专利申请的撤回、著录项目的变更等等,今天主要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申请流程中著录项目变更 的相关手续知识。
需变更的著录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专利局依职权进行变更的著录项目、由当事人请求变更的著录项目以及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登记。
在进行专利申请 时若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则可由代理机构代为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若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则应由申请人、专利权人或其代表人进行办理;因权力转移引起的变更也可以由新的专利权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著录项目变更材料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 手续时需要提供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申报书的数量根据具体变更情况而定,对于一件申请多个项目同时变更而言(比如同时变更同一申请里的申请人姓名、地址等),只需要提供一份申报书;对于一件申请同一项目连续变更而言(比如同一申请里的申请人地址从 A变为 B,后又从B 变为 C ),需要分别提交申报书;对于多件申请同一项目同时变更而言(比如多件申请里的申请人地址同时从 A变为 B ),也需分别提交申报书。
一件专利申请 每次、每项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如下:( 1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需200 元;(2)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需 50 元;( 3 )以上两项同时变更,需 250 元;( 4 )代理人、联系人、地址、国籍变更,不需缴费;( 5 )解除代理关系,不需缴费。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 手续时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下表所示。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的证明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视为变更的生效日,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也就是手续合格通知书发文日)起生效,生效前专利局已发出的通知书及已进入专利公报编辑阶段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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