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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专利优先审查迎来重大改革!这些新规必须知道

盛阳专利 2026-09-08 10:01:0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于 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7年旧版《办法》同时废止。

这是该制度建立以来的 首次全面修订,共 24 条,分为总则、适用条件、提出请求、审核与审查程序、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六章。此次修订的核心,体现了优先审查从“加快审查”向“精准服务创新”的转变。

📅 新旧衔接:9月1日是分水岭

2026年9月1日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适用规则
🟢 9月1日前 提交
按原《办法》规定办理
🔵 9月1日起 提交
适用新《办法》

📌 特别提醒

  • 新版《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同步启用,旧版表格 停止使用

  • 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请求,一律通过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原“复审无效”模块 不再受理 此项业务

🔥 新规变化一览

一、🚪 申请门槛大幅提高:强调“创新价值+转化前景”

新《办法》第五条明确要求,专利申请、复审案件需 “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转化运用前景”

优先审查不再仅凭产业领域符合要求即可获得,申请人还需证明其技术具有实质创新价值和明确的转移转化前景。具体要求包括:

✅ 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涉及地方重点鼓励产业
✅ 已产业化实施或做好实施准备
✅ 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 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

💡 建议:提前准备充分的创新价值证明材料和产业化实施证据(如合同、发票、生产记录等)。

二、🚫 明确4类情形不予优先审查

新《办法》第八条首次明确列出了不予优先审查的情形:

序号
不予优先审查的情形
1
分案申请,且原申请已被准予加快审查
2
同一技术方案同日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双申”
3
在相应审查程序内已被予以优先审查或其他加快审查
4
涉外申请明显不具备授权前景(如PCT国际检索报告出具负面意见)

💡 建议:申请前务必自查是否属于上述情形,避免白费功夫。

三、🏛️ 省级推荐职责加重,各地规则可能不同

新《办法》要求 省级知识产权局制定优先审查推荐工作规则,明确推荐标准,保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 建议:密切关注所在省级知识产权局的推荐规则,按要求准备材料。

四、⏰ 答复期限大幅缩短:一个月!

新《办法》第十六条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答复期限从旧《办法》的 两个月 缩短为 一个月

⚠️ 超期答复将导致优先审查被终止,转为普通程序处理

💡 建议: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立即组织答复,预留内部审核和递交时间,切勿拖延

五、⚖️ 建立惩戒机制,强化诚信要求

新《办法》对 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实施相应罚则,筑牢质量底线。

💡 建议:优先审查过程中需严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尽量避免主动修改、延期答复等行为。优先审查服务 不收取额外费用

📋 行动建议

面对新《办法》实施,建议:

序号
行动建议
抓紧9月1日前的窗口期
,符合条件的请求尽快按旧《办法》提交
重新评估申请策略
,优先审查名额将向“真创新、有转化前景”的专利集中
关注地方细则
,各省级局将陆续出台推荐标准
准备更充分材料
,包括创新价值证明和产业化证据
调整内部流程
,适应更短的答复期限要求
加强诚信管理
,避免因违规被终止审查或受罚

🎯 结语

优先审查制度正在从 “量的扩张” 向 “质的提升” 转变。提前理解新规、调整申请策略,已成为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的当务之急。

📢 赶快转发给身边的老板和知产人,让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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