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程序中,可以启动口审程序吗?
答案是:可以。
口审即口头审查,通常是无效宣告案件在合议审查阶段的主要审查方式,但是在复审程序中,也是可以启动口审程序的。
针对一项复审请求,合议组可以采取书面审理、口头审理或者书面审理欲口头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包括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或者进行口头审理:
(1)复审决定将维持驳回决定;
(2)需要请求人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修改申请文件,才有可能撤销驳回决定;
(3)需要请求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或者对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4)需要引入驳回决定为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
复审程序中,请求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进行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请求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1)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实施或者陈述理由;
(2)需要实物演示。
请求人提出口审请求的,合议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
综上所述,专利复审程序也可以启动口审程序;口审程序可以由合议组启动,也可以由申请人申请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