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阳专利 2018-06-05 10:01:00
盛阳浅谈:什么情况下会出现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那么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呢?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