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遭受侵害的行为是指: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3、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这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经济庭审理。
另一类是属于刑事诉讼的案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27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商标诉讼流程
1.权利人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权利凭证、被侵权商标和侵权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2.律师分析案件给出法律方案;
3.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收集侵权证据;
5.发出律师函(非必要);
6.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7.参与法院或工商调查、举证;
8.参加庭审或者调解;
9.取得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结果;
10.执行。
1、 起诉商标侵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投诉书,应列明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法律依据、投诉要求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
2)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商标注册证;
4)涉嫌侵权证据,包括涉嫌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或照片、有关票据等。
中国境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出示能证明该组织具有代理资格的有效证件。境外商标注册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并提交经公证后的委托材料及上述规定材料的中文书件。
请填写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 400-600-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