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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出售自己买的电子书,算侵权吗?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19-05-09 14:01:00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我们阅读的途径已经不局限于纸质书本,年轻人更喜欢购买方便快捷的电子书。在知识产权领域来看,这种电子书的盛行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有人提出我自己购买的电子书,再出售给被人,算不算侵权。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 今天就为您解读网上出售自己购买的电子书,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网上出售自己买的电子书,算侵权吗?
网上出售自己买的电子书,算侵权吗?
电子书对于用户来说,只是授予了独家的使用权,就是你只能使用,但它并不归你所有。这跟纸书不一样,纸书你买了就是你的了。如果你把电子书分享,就是侵权了。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
那么卖盗版电子书犯法吗 ?
答案是犯法的,不仅犯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 ) 以上的 ;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 二 )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三 )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 四 )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小编上述讲解,相信您应该可以知道在网络上出售电子书的话,是会涉及到侵权的,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小利,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知识产权的净土还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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