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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小讲堂:何为“撤三”?商标撤三申请期限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19-05-22 14:01:00

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规划商标是刻不容缓的。企业若因品牌规划意识薄弱,没有及时申请注册商标,而被国内其他企业或国外企业抢注,将会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还有一些企业,虽然申请了商标,但是由于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商标。这就是商标撤三,那么商标撤三申请期限应从商标注册哪个算起呢?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为您分析。

盛阳小讲堂:何为“撤三”?商标撤三申请期限

盛阳小讲堂:何为“撤三”?商标撤三申请期限


商标撤销制度是为督促注册人合法有效使用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应有价值,完善市场经济竞争机制而设立的。因此,《商标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均可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为确保社会公众及时地获取每个商标的申请注册等相关信息,更好地对注册人使用商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商标局将该商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因此,对于注册的商标而言,商标局会对注册信息进行公告。在2001年《商标法》下,对经异议核准注册的商标信息公告是通过同时刊登生效裁定公告和注册公告来实现的。在2014年《商标法》下,注册信息的公告是通过仅刊登注册公告来实现的。上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是明确公开的,是针对所有社会公众的。而且连续三年的期限不能以裁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也是因为作出裁定或判决的时间、过程、结论等信息基本只有案件当事人会关注,若不将商标的注册信息予以公告,其他社会公众很难了解到商标最终的权利状态,那么也就无法实现对注册人使用行为的监督。商标注册人也只有在注册信息被公告后,才可取得商标注册证。因此,以注册信息的公告时间作为撤三申请中连续三年期限的起算点,对于注册人和其他社会公众来讲都是公平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2001年《商标法》下还是在2014年《商标法》下,撤三申请中连续三年期限的起算点均是以注册信息的公告时间为准,只是需要公告的内容稍有不同。故撤三申请中连续三年的期限应当从涉案商标注册信息公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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