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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申请人提交的专利文件不予受理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29 14:01:00
企业或个人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偶尔会遇到其所提交的专利文件不予受理的状况,那么申请人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存在哪些问题时国家局会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呢?下面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 就带领大家了解一下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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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申请人提交的专利文件不予受理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会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书:(1)申请人提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申请人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缺少附图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照片或简要说明的;(2)申请人在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未使用中文的;(3)申请人提交的专利文件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申请文件中的附图 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4)申请人提交的专利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5)申请人提交的专利文件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我国专利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我国专利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专利申请已公布或公告的除外,且其未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6) 申请人提交的专利文件的专利申请类别(类别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不明确或难以确定的。
上述是关于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形的相关介绍,若您想获得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或您想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可委托有经验的专利代理结构为您的申请专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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