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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中,关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问题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0-09-10 14:01: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中,关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涉及企业是否设立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应该指企业具有独立固定的研发场所,拥有相应的研发设施,拥有一定的研发团队等。有的企业会在申报材料中编写:企业设立有技术研发中心。而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充分,一般来讲,企业设立有独立的技术研发中心,应该有独立的办公区域,并挂牌“技术研发中心”标识,或能够提供“市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证书。
高企申报中,关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问题
高企申报中,关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问题

    对于企业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市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则通常企业组织架构中应设立有研发部门。一个企业的研发部门在企业架构中处于核心战略地位,因此,在企业层级管理或组织机构中,研发部门要单独列示, 如果企业有小试、中试车间,那这种车间应作为研发部门的下级部门来进行归口管理。
    研发部门的研发人员,应负责具体的研发工作,具有一定的技术专业学科背景。不应由车间检验员、工艺员等类似岗位人员兼任研发人员,避免相应的职工薪酬分摊不清的问题。
    研发场所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研发设备、仪器等,并有相应的标示牌,指明设备名称、用途、所属部门等,应与研发设备台账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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