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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1-02-23 10:01:00
    虽然在当下的商业社会,申请专利已经成为了企业及个体权利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是仍然有很多朋友,对于维持专利需要缴纳的年费一头雾水。所以今天盛阳专利就来为大家讲述专利年费滞纳金及其计算标准的重要知识。
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负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的义务。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均应当在前一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预缴。这里的年度是指专利年度,与自然年度没有必然的联系。
    专利年度自申请日开始计算,并且不受优先权日与授权日的影响。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的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应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二、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计算标准
    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缴纳按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

 
    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什么是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干货内容,想必能够让诸位在年费缴纳过程中提高警惕。专利的持有是一件长久的、周期性的事项,千万要牢记于心不可大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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