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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简析: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1-07-06 10:01:00
    一些企业或个人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会关注专利优先权的问题,那么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时提出专利优先权声明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
盛阳简析: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
    专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并且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当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则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若申请人做出了要求优先权的声明,但在提交专利申请的请求书时漏写或者错写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若申请人做出了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填写的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则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未提交该证明材料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当申请人提交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且要求外国优先权的,若其在先申请中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交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若申请人应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出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则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通过上述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的简单介绍,希望您对专利申请的优先权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您想获得更多关于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优先权的相关内容,可拨打咨询热线:400-600-1061~~与无锡盛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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