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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达标和归集问题解析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1-09-29 10:01: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要求企业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60%,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来说,往往不知道如何确定高新产品名称并归集收入,使之达标,今天盛阳来为您解析一二。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达标和归集问题解析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达标和归集问题解析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必须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作为支撑;
    2、根据企业近一年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对企业销售产品分类,其中属于技术改进、提升,进行创新性改造的产品(产品技术含量高),且该类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即为主营产品;
    3、对于产品比较单一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同期总收入60%以上;对于产品多样化的企业,多类产品销售收入之和占同期总收入60%以上;
    4、企业有多种产品时,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分类,总结概括为某类产品,不必细分到每一种型号;
    5、产品具有完备的专利证书、检测报告、销售合同及发票、用户报告等作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证明依据;
    6、确定高新技术产品名称时注意与销售发票中的产品名称主体相对应。

    确定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名称,我们来看看收入的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外,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收入也应计入其中。由此,归集的范围就包括:
    1、产品销售收入:通过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货币收入;
    2、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当然,初次申报高企时,若对相关概念和操作没有把握,还可以寻求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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