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600-1061 (8:30am~17:00pm)
E-Mail:sale@zscqw.com
传真:0510-68880768/728-808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嘉业财富中心6-701
那么哪些专利是可以提出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呢?一、时间上的限制,申请日必须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含该申请日)才能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优先权日的先看优先权日。二、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过程中只进行形式化的初步审查并不进行检索,这就导致专利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而发明申请专利会进入实质审查,所以不需要做专利权评价报告。一些已经授权的专利,实际有一部分专利是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的。如何知道自己授权的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就能解决,因为在出具报告时必须要对相关的专利进行检索,而检索结果会让您对自己专利有一个相对比较正确的认识,这份报告从而起到了一个具有法证性的质量评价。三、所请求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公告的专利。没有授权或者已经被无效的专利即使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也会被视为未提出。
专利权人在对自己授权的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时,可以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对所拥有的专利有一个崭新的认识。在进行转让时转让方拥有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并且符合授权条件,经过检索并没发现不符合条件,那么在转让的时候对于专利权人而言就增加了该专利的筹码。当然在转让时,受让方也可以要求转让方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这样可以了解转让方的专利是否具有含金量,从而避免出现没有价值的交易行为。在侵权诉讼上,如果具有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那么在法院判定时也会有所考虑。在处理纠纷诉讼时,也可以作为一个证据或一份证明文件来使用,但不是行政决定。
哪些人可以要求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包括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但不包括专利权人的配偶、受控侵权人等。
所以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通过检索及时发现专利的不稳定性,这样就避免企业的一些无谓的投入。提前为后续工作做准备。总的来说,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企业的来说,远远是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