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收藏本站|联系盛阳|网站地图

盛阳·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商助力企业科技创新

全国咨询热线:400-600-1061 (8:30am~17:00pm)

盛阳新闻
您的位置: 首页 > 盛阳资讯 > 盛阳新闻 >

职务发明归谁所有,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3-12-20 10:01:00
今天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 将在下文,针对职务发明等问题给大家解答“职务发明归谁所有,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有哪些”?各位朋友如果有任何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和需求,欢迎前来咨询盛阳专利,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职务发明归谁所有,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有哪些?
职务发明归谁所有,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有哪些?

 
一、非职务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二、非职务发明和职务发明的区别
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在通过上文的了解以后,想必大家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这就是本次盛阳专利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职务发明归谁所有,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有哪些”等相关内容,再次诚心地感谢大家的耐心阅读!


咨询热线

400-600-1061 (8:30am~17:00pm)
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服务热线:400-600-1061 (8:30am~17:00pm)

E-Mail:sale@zscqw.com

传真:0510-68880768/728-808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嘉业财富中心6-701

盛阳专利
版权所有 © 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备案号:苏ICP备17031996号苏公网安备3202140200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