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收藏本站|联系盛阳|网站地图

盛阳·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商助力企业科技创新

全国咨询热线:400-600-1061 (8:30am~17:00pm)

常见问答
您的位置: 首页 > 盛阳资讯 > 常见问答 >

集中审查的适用条件,中止制度的关键点?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4-08-07 14:01:00
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说过“集中审查”?作为横向维度针对批量的发明专利申请组合进行审查的方式,今天盛阳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集中审查的适用条件,中止制度的关键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够给诸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集中审查的适用条件,中止制度的关键点?
集中审查的适用条件,中止制度的关键点?

 
一、集中审查的适用条件
同批次内所有发明专利申请均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且实审生效日期跨度不超过一年,其中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了实用新型的发明专利申请不纳入集中审查范围;
主要针对涉及国家重点优势产业或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申请;
同批次集中审查的申请数量不低于50件;
已享受优先审查等其他审查政策的申请不纳入集中审查。
 
二、中止制度的关键点
1.适用情形:‌中止计算审查期限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二是对经营者集中附加的限制性条件需要进一步评估,‌且经营者同意中止;‌三是在法定情形下,‌如限期不补正材料、‌出现新情况新事实或附条件批准等情况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审查期限。‌
2.目的与影响:‌中止制度的设立旨在缓解经营者在集中审查过程中的被动等待局面,‌使经营者能够提前做好预案与准备,‌加快附条件集中的节奏,‌降低审查的制度性成本。‌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3.实施效果:‌通过细化适用相应情形的启动条件、‌恢复条件、‌起止时点、‌决定形式等,‌中止制度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审查手段。‌这不仅有助于优化和健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还有利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4.修订背景:‌随着新《‌反垄断法》‌的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其中明确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的三种情形,‌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行政提供了更为规范、‌科学、‌合理的制度性基础。
 
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 在上文给大家带来了有关“集中审查的适用条件,中止制度的关键点”的答疑解惑,基本上涵盖了主流的诠释。但只要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也欢迎前来盛阳专利进行深入的交流,以便进一步洽谈合作!


【相关推荐】

咨询热线

400-600-1061 (8:30am~17:00pm)
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服务热线:400-600-1061 (8:30am~17:00pm)

E-Mail:sale@zscqw.com

传真:0510-68880768/728-808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嘉业财富中心6-701

盛阳专利
版权所有 © 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备案号:苏ICP备17031996号苏公网安备3202140200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