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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案双申案件的注意事项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4-11-15 10:01:00
一案双申,又称专利双报、一案两报,是指在同一技术方案下,在同一天内同时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类型的专利申请
这种做法通常是为了尽快获得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以便在发明专利审核期间采取行动,如提起侵权诉讼。实用新型专利相对于发明专利的审查标准较低,授权速度较快,因此申请人可以首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
然而,一案两申也会带来一些问题。

  •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双报的政策有所调整,包括延长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申请在被正式受理后,会面临较长的审查流程,最长的可能在发明专利提出6~7年左右才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
  • 同时,双报的专利案件无法享受快速审查服务。现行的快速审查通道和优先审查通道,都明确规定了,双报的案件没有资格申请。
  • 此外,最高法院的一些案例表明,即使在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的前提下,如果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而遭到驳回,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权可能不足以作为侵权判赔的基础。
 
所以,如果没有真的进行一案双申的操作,那么,一定不要在申请书中勾选相关选项。
如果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因为误操作导致勾选了申请书中的“声明本申请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本发明专利的同日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选项,而实际上并没有真的进行一案双申,那么可以尝试提交意见陈述书,表明误勾选及请求撤销该标记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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