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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浅谈:专利发明人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4-11-20 10:01:00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对专利技术方案研发提供物质条件便利的人、辅助人是不能作为发明人署名的。
盛阳浅谈:专利发明人
盛阳浅谈:专利发明人
 
专利技术方案研发提供物质条件便利的人:一项发明创造从形成技术构思到具体技术方案的完成需要诸多物质条件的保障,例如购买设备、提供原材料、保养维修仪器与设备等。仅为发明创造的完成提供物质条件便利的人不能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辅助人是指研究项目组中不参与大量实质性、创造性的工作,仅根据主要参与人员的指示提供辅助性外围劳动的人。辅助人通常包括实验操作人员、文献检索人员、数据分析人员、产品检测人员、资料管理人员等。

是否具有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最关键的是要考察其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是否作出主要的技术贡献。由于方便而向课题组提供一种市售的已知原料,尽管对发明创造的形成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其仅仅是为发明创造的完成提供了物质便利,并非对该发明创造作出了技术贡献。仅是日常的机械劳动,对专利的贡献完全不是不可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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