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锡政办发〔2022〕101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培育及评价遴选办法》(锡科规〔2024〕218号)等文件精神,培育壮大我市创新型企业群体,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开展2024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企业)评价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7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是已进入相应培育库中的企业,且企业最新的(近一个月内)信用评价等级须在B-(含)以上。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雏鹰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注册时间1年以上、10年(含)以内(注册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不低于10%,且营业收入正增长。
2.申请瞪羚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注册时间1年以上、15年(含)以内(注册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含),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四年前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上年度正增长;(2)四年前企业从业人员数不少于80人,近四年从业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年度正增长;(3)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4)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3. 申请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注册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满足以下估值条件之一:(1)注册5年(含)以内的企业市场估值一般不低于3亿元(或0.5亿美元);(2)注册5年以上的企业市场估值一般不低于6亿元(或1亿美元)。
4. 在库企业可以连续参加相应类别的评价遴选;企业同时在雏鹰/瞪羚企业培育库或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当年可参加两类遴选,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三类企业评价遴选”,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表”填报数据并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待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审核确认。请申报企业和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3),逐条检查、认真核对,确保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如有缺漏,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提醒企业补充完善。
3.材料报送。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盖章的《申报材料审核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各一份,连同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5年2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新企业部(无锡市经开区金融一街10号702室)。
四、支持方式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市级每年通过“拨改转”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奖励资金,各地区同步配套相应资金,对评价遴选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按上年度研发投入分别分档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见附件5),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培育入库及评价遴选资格。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2.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类”企业评价遴选工作,准确理解“三类”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弄清“三类”企业申报书填报内容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主动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3.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局联系人:周京利,电话:86861555
宜兴市科技局联系人:钱 耀,电话:87986500
梁溪区科技局联系人:葛 波,电话:83151550
锡山区科技局联系人:张永亮,电话:88216680
惠山区科技局联系人:蒋晗潇,电话:83592802
滨湖区科技局联系人:王喜权,电话:81173474
新吴区科技局联系人:钱庆庆,电话:81890892
经开区经发局联系人:于文燕,电话:80580576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企部联系人:唐 磊,电话:85617316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夏 婷,电话:81821886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702室
附件:1.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书
2.申报材料清单说明及装订要求
3.申报材料审核表
4.推荐汇总表
5.企业信用承诺书
6.企业知识产权汇总表
7.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8.企业从业人员情况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
评价遴选申报书
申报类别:£雏鹰企业 £瞪羚企业 £准独角兽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行政区域: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印制
2024年12月
说 明
1. 申报书连同所需证明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2. 申报书填报内容须与相应的证明材料保持一致,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 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企业予以修正或补充相关材料。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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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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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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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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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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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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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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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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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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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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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省创新型领军企业 □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 □省瞪羚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其它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技企业(如人才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
企业经营数据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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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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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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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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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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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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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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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获得风险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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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场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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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结构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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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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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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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学历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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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知识产权
数量(件) |
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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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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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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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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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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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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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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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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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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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平台数(个) |
国家级创新平台 |
省级创新平台 |
市级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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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数(个)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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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制 £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牵头或参与省市级创新联合体建设 £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企业上市情况 |
£国内主板 £创业板 £科创板 £北交所
£境外资本市场(请注明) |
国内市场排名 |
£前3名 £第4-10名 £第11-20名 £其它 |
企业管理情况 |
£企业文化 £现场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法人治理结构 £产权清晰 £引入职业经理人 |
2020年以来是否存在一票否决事项 |
£安全生产事故 £质量事故 £环保管理事故
£纳税事故 £劳资事故 £其它 £无一票否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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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中选择项请在“□”内打√。
附件2
申报材料清单说明及装订要求
1. 总目录。
2. 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5)。
3. 《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表》。
4.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 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6.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表(附件6);
(2)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3)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申报企业。
7. 企业拥有的创新平台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考察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8. 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材料:
(1)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7);
(2)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等)。
9. 企业资质、获得荣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省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技企业(如人才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主要包括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制、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牵头或参与省市级创新联合体建设、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情况。
10. 近四年企业从业人员和科技人员情况(附件8),近四年各年度12月份企业无锡市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
11.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四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企业如果没有经鉴证的财务会计报告,须提供企业近四年的财务报表。
12.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四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3. 企业获得市场融资的,须提供有证明力的投融资协议(至少包含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等内容),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帐证明等。申报参加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注册5年(含)以内的还须提供市场估值达到3亿元(或0.5亿美元)的证明材料;注册5年以上的还须提供市场估值达到6亿元(或1亿美元)的证明材料。
14. 企业产品(服务)说明,应至少包含市场规模及增长、产品创新性、竞争性等方面情况,需提供企业市场规模及产品占有率相关数据资料及证明材料。
15. 企业运营规划相关说明,应至少包括商业模式(可从客户价值、企业价值、盈利模式等角度说明)、未来3-5年发展规划等内容。
16. 企业现代制度建设及管理相关说明,至少包含企业团队组成、企业团队管理资历、重大经营决策能力等方面情况,以及企业现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建设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17. 企业上市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上市规划及已经进行的准备工作等情况。
重要提醒: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以上清单顺序装订材料,因材料装订不规范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对企业做出客观评价的,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3
申报材料审核表
序号 |
审查要点 |
企业自查情况 |
科技部门
审核情况 |
1 |
企业承诺书 |
是否提供《企业信用承诺书》,且签字盖章齐全 |
£是 £否 |
£是 £否 |
2 |
申报书 |
申报书首页企业公章是否齐全 |
£是 £否 |
£是 £否 |
3 |
注册登记件 |
是否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
£是 £否 |
£是 £否 |
4 |
企业信用
评价报告 |
是否提供最近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
£是 £否 |
£是 £否 |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是否是B-(含)以上 |
£是 £否 |
£是 £否 |
5 |
知识产权 |
是否有知识产权汇总表 |
£是 £否 |
£是 £否 |
知识产权权属人名称是否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 |
£是 £否 |
£是 £否 |
是否提供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
£是 £否 |
£是 £否 |
6 |
创新平台 |
是否提供创新平台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7 |
科技项目 |
是否提供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
£是 £否 |
£是 £否 |
是否提供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8 |
资质荣誉 |
是否提供企业资质及所获荣誉相关证明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9 |
人员情况 |
是否提供企业从业人数情况表 |
£是 £否 |
£是 £否 |
是否提供科技人员名单 |
£是 £否 |
£是 £否 |
是否提供近四年各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
£是 £否 |
£是 £否 |
10 |
财务会计
报告 |
是否提供近四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是 £否 |
£是 £否 |
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完整、齐全、无缺页 |
£是 £否 |
£是 £否 |
财务会计报告中中介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印章和签名是否齐全 |
£是 £否 |
£是 £否 |
11 |
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是否提供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四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是 £否 |
£是 £否 |
提交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是否齐全 |
£是 £否 |
£是 £否 |
12 |
融资情况 |
是否有投融资协议 |
£是 £否 |
£是 £否 |
是否有进帐单或验资报告等交割证明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13 |
市场估值 |
准独角兽申报企业是否提供最新市场估值证明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14 |
产品服务 |
是否提供企业产品服务的市场规模及增长、创新性、竞争性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15 |
运营规划 |
是否提供运营规划相关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16 |
制度建设 |
是否提供企业现代制度建设相关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17 |
上市进展 |
是否提供企业上市进展情况相关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
申报企业(盖章): 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
附件4
推 荐 汇 总 表
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营业收入
(万元) |
研发费用
(万元) |
从业人员数
(人) |
2023年末科技人员占比(%) |
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万元) |
市场估值(亿元) |
企业基准信用评价等级 |
申报
类别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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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市场估值”一栏仅申报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需要填报。
附件5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与线上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且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企业知识产权汇总表
附件7
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8
20XX年(须提供2020-2023年)企业从业人员情况
我公司20XX年从业人员数为人,参加社保人数为人;
学历结构组成:研究生人(其中含博士人),
本科生人,
本科以下人;
公司科技人员有人(附企业科技人员信息汇总表)。
从业人员数与参加社保人数差异及其它情况说明:
××××××××××,×××××××××××××××××××××××××××××××××(没有请填“无”) 。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科技人员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所学专业 |
学历 |
毕业院校 |
1 |
××× |
××× |
××× |
博士 |
学校名+院系 |
2 |
××× |
××× |
××× |
硕士 |
学校名+院系 |
3 |
××× |
××× |
××× |
本科 |
学校名+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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