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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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已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资格有效期
三、每年必须满足的主要条件(确保继续享受优惠)
| 条件 | 具体要求 |
|---|---|
| 研发人员比例 | 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 10% |
| 研发费用占比 | 最近一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5 亿元收入企业 ≥ 5%;5 亿元‑2 亿元企业 ≥ 4%;> 2 亿元企业 ≥ 3%;且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 ≥ 60% |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 ≥ 60% |
| 知识产权 | 拥有对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著等) |
| 技术领域 | 所从事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 安全/质量/环保 | 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 年度报告 | 每年向认定机构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如未报送或不符合条件将被取消资格 |
| 创新能力评价 | 通过国家或省级创新能力评价,达到相应等级 |
只要在上述任一指标未达标,税务机关可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优惠税款。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表)填报要点
只要在申报表中准确填写上述信息,并在税务局系统上传完整附件,即可实现税收优惠的自动核算。若未按要求填报或附件缺失,税务机关将按标准25%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