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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基本概念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知局对已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权威报告。该报告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其核心在于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全面评价,弥补这两类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的不足。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申请资格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这三类主体可以主动申请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1、专利权人:包括共同专利权人中的部分权利人。
2、利害关系人:指有权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以及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3、被控侵权人: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指控侵权的一方也可以主动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申请流程
1、 提交请求书
请求人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这份表格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表格下载”栏目中轻松获取。在填写表格时,要格外注意,每项请求只能针对一项专利权,并且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完整无缺。
2、缴纳费用
自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请求人需要缴纳2400元的请求费。如果逾期未缴纳费用,那么该请求将被视为未提出,这无疑会耽误后续的流程,所以一定要牢记缴费时间。
3、审查流程
国知局在收到合格的请求书和费用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将在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同一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即使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只会出具一份报告。
4、更正程序
当请求人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后,如果认为报告中存在错误,可以在收到报告后的两个月内,以意见陈述书的形式提出更正请求。
可更正的错误类型包括:著录项目信息或者文字出现错误、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程序存在瑕疵、法律适用明显有误、结论所依据的事实认定明显不准确等。
知识拓展: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与价值
一、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证据作用
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和处理案件的重要证据。
二、多种应用场景
除了专利侵权诉讼外,专利权评价报告还广泛应用于以下场景:
1.专利部门处理侵权纠纷:为行政裁决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判断。
2.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协助海关识别和保护有效的专利权。
3.专利权质押、许可和转让:是专利价值和稳定性评估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