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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被抢注了怎么办?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17-12-19 10:01:00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商标成为广大消费者区分不同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主要依据,商标的申请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也就出现了很多产品 “蹭热度”甚至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现象,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被抢注了怎么办?
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被抢注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先来简单介绍下什么是“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商标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被恶意抢注的预防措施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以上便是小编就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被抢注了怎么办?做的简单介绍,企业在进行市场运营的同时,一定要做好商标布局,防止自己的商标被有机可乘。如果您还有任何以为,欢迎随时咨询盛阳专利,咨询热线:400-6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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