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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割申请的处理意见
需要引起商标申请人注意的是,办理分割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提交随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分割申请书式原件,并且,分割申请是不能撤回的。
商标分割申请可以使被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不受被驳回部分的申请因提交复审申请进入复审程序而推迟获准注册时间的影响。
分割申请并不会发生额外费用,但是由于原申请被分割为两件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对被驳回的部分申请提出复审请求,后续经复审程序后该被驳回的部分申请又获准注册,那么商标注册人在商标到期前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则需将两件商标分别续展,并缴纳2件商标的规费。
当然,如果申请人对被驳回部分的申请不再提出复审请求,也可不向商标局单独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书,而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也会在复审请求时效过后自然进入后续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