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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浅谈:如何选择专利诉讼律师?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19-03-19 14:01:00
专利诉讼是一类极为专业的诉案件,并非所有执业律师均能够胜任。当遇到专利诉讼案件时,在万千律师中能否选择专业律师将很大程度决定案件成与败。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下如何选择专利诉讼律师。
盛阳浅谈:如何选择专利诉讼律师?

盛阳浅谈:如何选择专利诉讼律师?


一、律师是否熟知专利诉讼案件程序
曾有过则相关案件,该案委托人起先委托的是另一同行,因委托人与其建立委托关系后案件无任何进展,故而解除委托找到另外一家机构。但等另外一家介入案件后,发现作为被告的委托人并未在答辩期内就对方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申请。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案件,在答辩期内提起无效申请请求,受理法院无特殊原因会中止案件审理。由于该期限内未主张该权利,法院在后面的审理程序中,因案件审结率的压力,作出了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反观该案,若对涉案专利稍加进行专利检索,就会发现该专利无任何创造性。
二、律师是否具备专利检索的能力
目前我国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采用的是初步审查制度,实务中此类专利授权率几乎可以达到100%。这种制度下会产生很多垃圾专利,而很多专利权人故意滥用专利,向所谓的专利侵权人提起诉讼。若被告遇到此类诉讼,律师应懂得利用专利数据库进行基本的专利检索知识,这其中包括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专利性检索等。尤其是专利性检索,针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对其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进行初步检索,若存在破坏专利性的对比文件,应形成专利检索报告提交给受理法院,说服法院裁定诉讼中止,为申请专利无效提供充裕时间。
三、其他
在专利诉讼中,作为专利权利人的原告,一般情况下会在起诉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评价报告,若报告结果为专利不具有专利性时,是不是这个案件就无法进行下去呢?在这里,盛阳需要提醒权利人的是,专利评价报告非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其仅能作为案件审判参考;其次,专利评价报告的结果有时不一定具有规范性,很多专利评价报告都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对比文件的选择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案件的专利稳定性。
律师行业越来越趋于专业化,这是市场专业化使然,但不是所以律师都有过专利诉讼经验,建议还是委托有专利知识产权相关经验的律师进行代理。盛阳专利http://www.zscqw.net/有数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人及律师团队,为您的知识产权提供一站式服务,咨询热线:400-6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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