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9年4 月10日晚间,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正当网友沉浸在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中时,有一些自媒体注意到,这张照片竟然被视觉中国( Visual China Group )声明版权。视觉中国在图片的下方声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 400-818-XXXX或咨询客服代表。”
这一消息传出,立马登上各大网络热搜,随后事件持续发酵,一时间将视觉中国推上了风口浪尖。甚至连共青团中央官微都发文质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各大企业官微也怒怼视觉中国,难道自己公司的 LOGO还要向你缴纳版权费?随着事态的不断发展,视觉中国两次致歉仍未平息众怒。视觉中国之所以引起众怒,并非公众反对知识产权,而是反对流氓滥权。视觉中国取得版权的方式,不在于创造了多少有价值的、具有独创性的艺术作品,而是给这些物品拍照,附带了自己的公司 logo,获得了该张照片的著作权罢了,已经有多家公司表示他们的商标被视觉中国盗用、改编,甚至连国徽也没放过。更加让人不适的,是视觉中国的盈利方式:“放水养鱼”,低价、批量获得照片著作权后在网络上大规模投放,故意引君入瓮——很多人没注意到那些照片上的 logo 而中招,属于被动侵权。
4月22 日,在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媒体关于黑洞照片版权问题的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表示,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
林广海表示,照片作品维权问题是著作权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老问题,因一些照片授权环节较多,权属的证明较为复杂。对于照片作品维权法律问题,林广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坚持法治原则,该保护的坚决保护,不该保护的坚决不予保护。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应予强调的是,著作权的取得和行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遵循著作权法的规定;与著作权有关的市场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还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相关市场监督行政管理制度。最高法也关注到日前已有相关行政部门对视觉中国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全面作出整改。
此次黑洞事件已告一段落,但这次事件让大众都开始关注到版权问题,在知识产权领域也算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普及,希望知识产权市场能更加健康,也呼吁更多的人能共同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同时抵制违法的知识产权盈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