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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阳浅谈:答复实质审查意见的策略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18-01-09 14:01:00
前段时间小编跟大家浅谈了下发明专利说明书方面的问题,而实质审查作为发明申请中主要的一个环节,需要代理人和申请人认真对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基本上必不可少的环节, 今天小编就再跟大家探讨下发明专利答复审查意见方面的策略。

有的同行可能在刚进知识产权事务所的时候就会被自己的师父要求从答复审查意见开始学起,摸清楚专利局对专利撰写的要求与思路,这样对自己撰写出合格额专利有很大的帮助。拿到审查意见时我们要先通读下审查意见的正文内容,结合申请文件的信息和对比文件,初步判断审查意见的正确性,然后选择合适的答复方式。
答复实质审查意见
这里就涉及了对于专利局给的审查意见的正确性我们该如何判断?通常我们会采用两步法,首先要判断下OA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在判断事实认定是否正确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看下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下面小编就举个例子来跟大家具体说明下,例如,有个审查意见内容如下所述“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某某显示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某某显示器,其中(说明书第10页第28行至第12页第21行,图25-32)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一种显示器,包括:底板部件(同样其散热作用,相当于散热板),位于显示面板上方……其中导槽可将等间隔内的空气导出。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8的全部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方案与权利要求8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同一技术领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因此权利要求8不具备新颖性”。对于这类型的审查意见,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判断权利要求8的认定是否正确,然后确定对比文件1是较接近的对比文件,再对照对比文件1提及的说明书第10页第28行至第12页第21行,图25-32,这些内容是否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还要判断客观事实认定是否准确,比如“底板部件(同样其散热作用,相当于散热板)”这一点是否仅是表述不同,还是实质有区别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判断的地方,其实就是主观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判断主观法律是否适用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1、是不是属于审查指南所列的完全公开的情形;2、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领域有无差异;3、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效果有无差异;4、审查员是否有未对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评价。
通过上述几步,基本上对审查意见有了详细的认识,然后就要确定答复方式了,答复方式一般就三种,意见陈述、修改申请文件、提供证据,上述三种答复方式可以分开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一起使用。在答复创造性过程中,一般都会结合使用,特别是意见陈述和修改申请文件共同进行,前面举的例子可以做出如下答复“申请人对权利要求8进行了修改,将权利要求9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8中并进行陈述意见:与对比文件1相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8具有某某区别技术特征,具有新颖性”,另外,涉及到新颖性的问题,在答复时,还需要进一步来陈述创造性问题,通过创造性论述三步法来描述即可。
说了这么多,小编相信大家对答复实质审查意见的策略有一定的了解了。那么有了新的了解,如果您恰好有这方面的相关需求,或者是您对专利申请还有任何疑虑,可以直接咨询盛阳专利,我们将提供专利相关解答,为您的专利申请之路保驾护航,咨询热线:400-6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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