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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是什么?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0-08-13 10:01:00
    职务发明是什么?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呢?下面,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http://www.zscqw.net/为您解答。
职务发明是什么?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被批准,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此,虽然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个人完成的,但不能由个人申请专利。那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什么权利呢?
职务发明是什么?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拥有署名权;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7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8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各位发明人已经对职务发明是什么,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有了初步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欢迎致电我所或莅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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