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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无效不一定能中止程序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0-10-13 14:01:00
《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
   基于此项内容,会有被告在专利权纠纷程序中,提起被诉专利的无效程序。
然而,同时有另外一个法律,规定了专利纠纷中的对应方式。
专利权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无效不一定能中止程序 
专利权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无效不一定能中止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即,人民法院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出现上述情形时对是否中止诉讼具有自由裁量权。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专利侵权纠纷因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导致审理期限不当延长,既增加诉讼成本,也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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