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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时需要缴纳以及可能涉及的费用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4-03-08 10:01:00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相关费用,今天小编给大家科普下,申请专利时需要缴纳以及可能涉及的费用(仅针对国家专利局费用)。
申请专利时需要缴纳以及可能涉及的费用

申请专利时需要缴纳以及可能涉及的费用:

(一) 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应当在专利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三) 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四) 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五)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上述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需要注意的是,缴费时需要注明缴纳的申请/专利号,以及缴纳具体费用明细。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请专利时需要缴纳以及可能涉及的费用”,在缴纳相应费用时,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4006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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